内蒙古节能协会
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政府的节能方针政策。对我区能源利用发展规划、新能源开发、能源管理、节能 技术进步以及国内其它省市(含国外)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为 企业提供政策、产品、技术咨询。
二、向会员单位提供搜集、整理到的国内外科技、经济节能信息资料、开拓信息渠道;帮助会 员单位培训各类技术、管理人才,对企业及会员单位的节能改造和管理成果进行总结交流 、组织推广,适时编辑出版与本协会有关的刊物以及举办各类展览展示推广活动。
三、为企业牵线搭桥,对优秀节能产品进行评估、鉴定和推荐。组织节能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 ,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节能技术方案和管理方 案的咨询服务以及认证培训等。
四、代表企业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及建议。协助完成政府及有关部门交给的调查和咨询 任务,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工作。
五、加强会员自律工作,制定协会会员共同遵守的约束性公约和条例,协助政府做好节能管理 工作。
六、积极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的经济组织的关系与合作,组织协助会员参加区内、外(含国际 )节能产品的展览(展销)会,并进行技术交流。
七、开展与国内外的节能技术合作,促进节能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八、定期开展评比、总结工作,对节能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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