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炉渣含碳量,%
≤20
≤25
标准规定对烟煤类,炉渣含碳量不大于20%,对无烟煤不大于25%。此规定是参考了GB3486《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中对额定负荷下炉渣含碳量的合理范围的相关规定。
5. 炉体外表面温度合格指标见表5表。
表5炉体外表面温度合格指标
位置 |
侧面 |
炉顶 |
炉体外表面温度,℃ |
≤50 |
≤70 |
标准规定炉体外表温度其侧面≤50℃,炉顶≤70℃。在良好保温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达到的,各种有关标准的规定都大体相同。
只要设备维修和安装时遵守GB4272《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的规定,即可满足此项要求。
6. 对于海拔2000米以上的地区,节能监测合格指标可由当地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作合理调整。
对于海拨2000米以上的地区,由于空气稀薄气压较低,对锅炉的经济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当地监测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商定,可适当放宽监测指标。
第五节 工业锅炉节能监测结果评价
1. 标准规定的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检查项目合格指标和测试项目合格指标是监测合格的最低标准。监测单位应以此进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
全部监测指标同时合格方可视为“节能监测合格工业锅炉”。
标准规定检查项目和测试项目监测指标是监测合格的最低标准。在指标数值的设定时已充分考虑了我国工业锅炉的现状,按此掌握是可以达到把明显浪费能源的现象管住的目的的。它即是大多数(约60—70%)在用锅炉能达到的指标,又不是一概放行的指标。
工业锅炉的各项监测指标相互连系,即独立又互相影响,为了避免顾此失彼现象,标准规定全部监测指标同时合格方可视为“节能监测合格工业锅炉”。
在各单项测试指标后应有一对应的热效率指标,由于二者在时间点上的不同,本标准不要求两者相互一致。
2. 对监测不合格者监测单位应作出能源浪费程度的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标准规定监测单位对监测不合格者应作出能源浪费程度的评价。
浪费能源程度包括某一不合格参数对锅炉热效率的影响,对单位燃耗的影响。应计算出带缺陷运行时的燃料浪费量,计算的时间究竟是一月、一季或一年由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在相关节能政策中予以规定。
按照节能监测管理办法,节能监测有服务和监督的双重功能,监测单位应针对监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的建议,写出正式的监测报告,提交监测委托单位、被监测单位和监测单位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