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决定城市基本建设经费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十一五”后三年,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将自治区的城市基本建设经费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并在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基础上2008年再增加一倍。明确要求各旗县区到“十一五”末,都要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任务,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5%。
内蒙古决定城市基本建设经费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十一五”后三年,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将自治区的城市基本建设经费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并在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基础上2008年再增加一倍。明确要求各旗县区到“十一五”末,都要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任务,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5%。